王诗然律师简介
王诗然律师,2016毕业于沈阳工程学院,法学学士;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并发表论文《论“毒树之果”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激活路径》;毕业后先后师从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赵文安律师,以及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蔡明福律师,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人现在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四级律师,同时系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刑法委员会委员。本人执业期间,发表论文《论犯罪情节较轻的被“明显不合理长期羁押”者的权利保障》,同时参与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史某挪用公款案、华玉黄金集资诈骗案、莫某故意杀人案、梁某故意杀人案、曾某非法拘禁案、金某贩毒案、岳某贩毒案等。
本人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坚持待人以诚,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