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蔡明福
法律咨询热线

1390402018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死刑知识

死刑复核步骤是什么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多久执行

2023年7月21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蔡明福律师,沈阳刑辩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死刑复核步骤是什么

死刑复核步骤是什么

死刑复核程序

一、在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时,必须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明原裁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案件,应当一案一报。有的被告人犯有数罪,只要其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以及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只要有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就应当报送全案的诉讼案卷和证据。

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1.复核庭的组成必须是合议庭。由3名审判员组成。2.提审被告人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

四、复核后的处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以上这些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刑复核步骤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有其他的法律需求、法律问题,也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解答!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多久执行

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多久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刑法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有关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谁执行

关于死刑立即执行由谁来执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