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蔡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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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暴力胁迫犯罪如何量刑 把诈骗的钱还回去,量刑能减轻吗

2021年8月15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蔡明福,沈阳刑辩律师,现执业于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暴力胁迫犯罪如何量刑

一、被暴力胁迫犯罪如何量刑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胁从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从犯的可能性。

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则应当构成从犯。

被迫犯参加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对于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还是起次要作用,对其应当认定为主犯还是认定为从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能够决定犯罪行为人成为主犯或者从犯的犯罪构成因素主要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作用大小,客观上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客观上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为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胁从犯的认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把诈骗的钱还回去,量刑能减轻吗

一、把诈骗的钱还回去,量刑能减轻吗

诈骗分子主动将诈骗的钱退回去的,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法院量刑时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被害人谅解的;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诈骗罪是怎样认定的

1、罪与非罪

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诈骗分子主动将诈骗的钱退回去的,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所以法院量刑时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