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蔡明福
法律咨询热线

1390402018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减刑假释将实行公示和听证制

2018年4月19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表示,为保证、案件的透明与公正,今后,对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和有条件的公开听证制度。
最高法院负责人说,多年来,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大量的减刑、假释案件,为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他同时坦言,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国法院减刑、假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不重视、不解决,减刑、假释工作就会受到影响,刑罚就无法正确,司法公正、法律的权威性就得不到保障。
高法专项检查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最高法院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1998年以来,重点是2001年以来各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