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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难以禁绝的原因及预防办法

2018年3月13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难以禁绝的原因:
  1、隐蔽性强,毒品犯罪的侦查困难较多。审结的大部分案件以零星贩卖为主,通常是买卖双方单线联系,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时间短,不易发现,而且毒品犯罪的证据易于消失和毁灭,破案率比较低,影响了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和震慑。
  2、高额利润和日益增多的吸毒人员形成了巨大的毒品市场。毒品犯罪大多是出于牟利,高额利润的刺激使毒品犯罪居高不下。此外还有一部分人因吸毒需要大量资金,为获取毒品,往往不计后果,靠贩卖毒品以贩养吸。
  3、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后的帮教制度不健全,复吸率较高。吸毒虽不致犯罪,但其吸毒必然引发毒品犯罪。吸毒人员在戒毒后回归社会,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得不到及时帮教,戒毒后思想空虚,无所事事,又重新走上吸毒道路,从而引起恶性循环。
  4、禁毒和打击毒品犯罪尚未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态势。单纯依靠政府和司法机关力量尚不足以彻底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和禁绝毒品。实践中,贩卖毒品、吸食毒品的地点往往在居民小区、旅社旅馆等地,如果基层工作薄弱,极难被发现。
  当前毒品犯罪的预防方法
  1、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一方面法院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既注重实体公正,也确保程序公正,对毒品犯罪分子准确定罪量刑。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将职业毒犯、主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等情节严重的毒品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应立足于“堵源截流”方针的指导下,适用各种侦查手段,通过相关部门间的情报交流,多破案,多缴毒,切断毒品流入的通道,同时加强与毒品犯罪相关联的其他犯罪的侦查工作,使该类犯罪得以及时、有效地惩处。
  2、充分运用治安处罚手段予以制裁。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毒品犯罪未达到一定数量或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虽不能用刑事制裁,但应当用行政手段作辅助,充分运用治安处罚手段予以制裁。
  3、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要全面摸排,登记建档造册,对其强制戒毒,并加强戒毒场所的管理。同时加强对戒毒人员戒毒后的动态管理,防止其继续吸毒或戒毒后复吸,以此来减少毒品的市场需求,遏制毒品犯罪。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毒品的危害性。法院可以通过组织人员旁听庭审或到相关学校、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将日常审判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积极参与禁毒预防工作,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引导人们树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永不沾毒”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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