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蔡明福
法律咨询热线

1390402018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法律法规对“病驾”有无规定?“病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追责?

2017年10月24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法律法规对“病驾”有无规定?“病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追责? 2015-06-01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0目前,人们对醉驾、毒驾的危害已不陌生,但对于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疾病患者驾车上路的 病驾 现象及其危害,并不知晓。驾驶员左某因开车时突发癫痫,车辆失控造成4死8伤,近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经调查,左某明知自己患有癫痫却故意隐瞒病史领取驾照。这则新闻经媒体报道后,有关 病驾 的问题引起了人们高度关注。 病驾 者是如何领到驾驶证的?现行法律法规对 病驾 有无规定? 病驾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追责?就此,记者进行了调查和采访。开车上路,首先要依法申领驾驶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均明确指出,有下列疾病,即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包括身体情况在内的审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可见,无论是申领环节,还是审验环节,均对驾驶人员的身体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必须以不妨碍安全驾驶为前提,必须达到适合驾驶机动车的条件。既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为何还会存在带 病 上路的 隐形杀手 ?他们的驾驶证是怎么取得的?记者发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领驾驶证必须经过体检。而目前,驾驶员体检主要是以视力、辨色力、听力、四肢能力等检查为基础,其他疾病需要驾驶员自行申告。为什么要求驾驶者主动申告?北京军区总医院附属八一脑科医院副院长陈立华告诉记者,癫痫病具有突发性,没有发病时无异于常人,除非在公共场合犯病,否则他人很难察觉。而这类疾病难以在常规体检中发现,只有在发作时,用专业仪器进行特殊检查才能确诊。因此,这类人群,在体检时应诚实告知。但据媒体报道,与被判无期徒刑的左某类似,很多带 病 上路的驾驶员都有隐瞒病史的情况,有些是故意隐瞒,有些则因多年未发病而误以为痊愈,最终申领到驾驶证或通过年检。针对隐瞒病史、带 病 上路的行为,上述法律法规已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即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收回机动车驾驶证。倘若像左某一样 病驾 造成了交通事故,面临的处罚还将不止于此。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教师张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 病驾 导致交通事故,驾驶员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张力介绍,刑法中,涉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罪名主要有和危险驾驶罪,前者属过失犯罪,后者主要针对醉酒驾驶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这两种罪名能否适用于 病驾 情形,刑法没有明确规定。而左某这类 病驾 人员,系明知自己患有癫痫病却隐瞒事实,构成了法律层面上的间接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后,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张力建议,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人群,相关法律法规不宜完全限制其驾驶车辆,可以根据其病情程度部分适用陪护驾驶制度,这种制度目前已经在很多国家普及。比如,患有癫痫等特殊疾病但病情较轻的患者,在驾驶过程中需有拥有驾驶资格的他人陪护驾驶,以免其在驾驶过程中发病造成危险。这样既可以方便当事人的生活维护其驾驶利益,也可以兼顾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其次,可以逐步推进医疗系统与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使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随时掌握和监测驾驶员的身体状况和病情数据,一旦发现驾驶员有突发疾病或不宜驾车的状况,可及时提醒驾驶员中止驾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