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辩律师蔡明福
法律咨询热线

13904020184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法规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年8月31日  沈阳刑辩律师   http://www.xzfchlaw.com/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6]45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现将《嘉峪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治理方案和联系人名单报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联系人:祁斌,联系电话:6328002。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嘉峪关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今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同时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份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单位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打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经营思想上的偏差和监管不严的问题,也有法制不健全、惩治不力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等。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良好形象、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和切实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今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查找和分析产生商业贿赂的症结与原因。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上、市上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治理和整改,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二)紧密结合实际。要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环节、重点岗位和主要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
  (三)突出工作重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矿产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
  工程建设方面(由市建设局牵头):重点治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重点治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出)让和国土(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产权交易方面(由市国资委牵头):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医药购销方面(由市卫生局牵头):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政府采购方面(市财政局牵头):重点治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涉及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四)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区分正常的公务活动、经济活动、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要注意区分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与单位实际存在着的特殊问题的界限,区分由集体决策、内部规定规范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五)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精心组织,分段实施。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本步骤
  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中旬至4月底。
  工作重点:各单位组织学习今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市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开展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治理重点和具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制定、完善各种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法规依据。各牵头单位要在4月底上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5月初至9月底。
  工作重点:1、自查。分析本单位是否存在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商业贿赂问题的表现形式及特点;是否存在产生商业贿赂问题在制度、体制上的隐患。2、自纠。对查找出的一般性问题要限期进行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分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注意从源头抓起,进行综合治理。3、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工作目标要求:查清商业贿赂在本单位的表现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掌握可能产生问题的主要环节,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初至12月底。
  工作重点:1、各单位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2、各单位上报有关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的书面综合报告。
  工作目标要求: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
  四、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有利于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要把查处涉及商业贿赂案件,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组织力量排查线索,认真对待在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压案、瞒案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并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
  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纠正单位带有苗头性的不正之风。
  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制度,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企业要坚持依法经营,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四)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与国家进行的各项改革相适应,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和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试点。
  六、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嘉峪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二)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特别是牵头主抓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开展专项治理的三个阶段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进度、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防止走过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和工作到位。要定期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9月中旬前,各牵头主抓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对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总结和推广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